关于拟申报浙江省知识产权奖(标准创新奖)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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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申报浙江省知识产权奖(标准创新奖)的公示

 

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(省知识产权奖)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浙政办发〔2025〕32号)与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(省知识产权奖)申报通告》要求,现将我司拟申报浙江省知识产权奖(标准创新奖)的相关内容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

公示期: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,为期五个工作日。
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内容持有异议的,应当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公司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
联系电话:0574-56265102

电子邮箱:lubaoggsw@roaby.cn

联系地址: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168号

 

附件:浙江省知识产权奖(标准创新奖)申报公示表

 

 

宁波路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

2025年11月6日



附件-浙江省知识产权奖(标准创新奖)申报公示表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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